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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ID:2644

 
 

龙锦苑六区已有20年房龄,迫切要求政府统一规划加装电梯,方便高层行动不便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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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按照北京市及昌平区现有加装电梯政策,居民是主体,需要进行民主协商,达到民法典278条规定的比例可以确认,由业主共同选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包含设计、筹资、运维等内容,尤其是明确居民需要承担的具体费用),由街道或实施主体向属地区牵头部门报建,做到“达到比例就确认”。 加装电梯项目确认后,街道、社区应组织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和加装电梯的楼门口公示实施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业主无异议的,即可启动实施;业主提出异议的,街道、社区应组织相关业主开展民主协商,实现“协商一致就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