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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ID:3475

 
 

本人是北京人家小区业主,目前深受停车问题困扰。有以下几个疑问。 1 价格问题,同样是小区业主,之前的业主可以有甚至有多个固定车位,只需要每年1600元,或者以同等价格进行长租临时车位。但是目前小区已停办长租车位,后来的业主,要花远高于固定车位的价格(每年4000多元),仅仅只能临时停车。价格更高,权益更低。最起码小区业主应该享有相同的收费标准吧。 2 对于车位资源管理上,目前没有看到物业有相关退出,摇号,等位等机制的公示,房产卖出之后空余出来的固定车位,具体哪去了能不能公示出来?另外,如果小区车位资源实在紧张,导致无法办理长期临停车位,为什么不限制社会车辆进入缓解? 4 回龙观二龙北路北京人家北门对面新建的停车场,现在看已经接近完工。想问具体怎么使用,是免费社会停车场,还是可以按固定车位办理,或者按长租办理。具体可以办理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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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物业核实、详细沟通,对于价格问题,首先小区内的停车位为开发商规划建设,属于开发商规划车位。小区建设完工后引入物业公司,由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小区内停车位。在小区建立之初,物业根据京交停车发【2019】18号文件《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备案编号:1530093,小区内临时车位和固定车位收费标准由发改委制定,小区门口也设立有《小区收费停车场》标志牌,属于合法合规专用停车场。物业已于2016年发布公告,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小区内固定车位已饱和,停止办理固定停车位;但为了能保证居住小区业主回家,保障业主的平等权益,开设了临时车位。因此,小区内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只针对业主提供停车服务,且小区内业主与物业签订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停车协议,无论固定还是临时车位年租金均按1600元缴纳停车费,均有合同和缴费记录和协议可查,不存在市民所说的价格情况。 物业公司为防止业主卖房后,私自转移车位使用权,导致车位无法收回现象,为此,每年业主需携带房产证、行驶证等证件到物业重新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确保无主和违规租赁车位可被收回。自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后,物业每收回一个车位,由业委会监督,按照先后顺序就近原则进行分配。再者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停车位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现私自转租车位的行为,物业公司将立刻收回,重新按规则进行分配。 同时,物业考虑到小区停车位已严重饱和情况下,为保证小区业主正常停车供应,以免外部车辆进入小区泊车,扰乱小区内停车秩序,物业特地制作“外部车辆禁止入内”提示牌,并立于小区大门口:一是提醒外来车辆禁止入内泊车;二是防止来小区走亲访友车辆占用固定车位。北京人家小区物业只针对业主走亲访友的外访车辆予以放行,收费标准见小区门口设立标志牌。 北京人家北门对面布袋公园项目,位于二龙北路北侧地块,(1)回龙观街道于2022年对二龙北路商业街进行整体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随着拆除工作的完成,现已开展对二拨子商业街拆违后地块进行环境提升工作,将对二拨子商业街进行整体环境提升,计划建设部分停车场、满足市民休憩的公园小品及儿童休闲设施,以提升二龙北路周边整体环境;(2)现本项目正在建设阶段,停车场的运营方管理案还在研讨中,待本项目完工验收后,会结合相关政策及周边社区需求,制订运营管理方案;(3)待停车场开放时,会根据停车场管理方案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