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换燃气表以后,每年的燃气第一阶梯不能存量,都清零,目前正是取暖季,我今年的存量已经买不了了,自动清零是国家规定的还是燃气公司规定的,合法么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昌平区换燃气表以后,每年的燃气第一阶梯不能存量,都清零,目前正是取暖季,我今年的存量已经买不了了,自动清零是国家规定的还是燃气公司规定的,合法么”的问题”已收悉。市民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反馈北京燃气昌平公司综合管理三所,该单位表示燃气表更换为智能金额表后,第一阶梯气量按年清零,可以进行存储气量,燃气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京发改〔2019〕1543号,京发改〔2015〕2521号规定执行,按照规定阶梯计费执行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在年度周期内不累积、不结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规定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并明确了各档的气量范围和价格。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气量分档与气价标准:一般生活用气(炊事、生活热水):第一档,户年用气量0-350(含)立方米,气价2.61元/立方米;第二档,户年用气量350-500(含)立方米,气价2.83元/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气价4.23元/立方米。壁挂炉采暖用气:第一档,户年用气量0-1500(含)立方米,气价2.61元/立方米;第二档,户年用气量1500-2500(含)立方米,气价2.83元/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2500立方米以上,气价4.23元/立方米。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第一档,户年用气量0-2500(含)立方米,气价2.61元/立方米;第二档,户年用气量2500-3000(含)立方米,气价2.83元/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3000立方米以上,气价4.23元/立方米。阶梯气价制度按年清零的方式执行,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体现了公平性和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81749050,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