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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回龙观龙博一区底商2-2和2-3,由于两个底商是儿童音乐教学教室,而且室内并无通道通行,孩子们上课来回教室跑,又紧邻路边,出于安全考虑,也出于美化环境卫生的角度,于几年前排放了木制花坛和可移动护栏,且高度仅仅80厘米左右,护栏并为围挡成为封闭区域,可随时拆卸。 但有关部门开具整改通知,说我们堆放栅栏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严重不符合事实,反而我们是美好环境,为消费者主体孩子安全考虑,做的善举。不应该因为恶意投诉,就颠倒黑白,如果强行拆除,就是目无王法,执法不守法! 在经济形势不好大环境下,还肆意骚扰企业经营,不保护不爱护小微企业的基本经营环境,为回天地区社区治理抹黑。 诉求如下:合法经营场所,有权自主在经营门店前种花草美好环境,作为经营主体安全考虑,临时护栏保护孩子安全,是正当需求,而且是在两间教室通道区域,并未占用公共消防通道,也没影响任何行人车辆行驶。对于要求拆除护栏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更没有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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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回龙观街道核实,市民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办理,此问题处理结果为:近日我执法队接到多个12345热线诉求单,反映龙博苑一区底商音乐培训机构存在私自圈占公共区域等多项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龙博一区底商2-2、2-3音乐培训机构超出其室内经营区域,在门前占用公共区域设置木制栅栏,影响行人通行,针对此行为,我执法队依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依法向商户负责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整改,若未整改,我执法队将依法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