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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ID:4799

 
 

昌平龙跃苑东五区违规建设高压汽车充电桩,存在巨大安全消防隐患。4个联排高压汽车充电桩正对着单元门口,紧挨着,距离1米,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存在巨大安全消防隐患。损害居民知情权、相邻权,侵害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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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违规建设高压汽车充电桩问题”已收悉。现由龙跃苑东四五社区进行办理。市民反映龙跃东五区2号楼3单元门前充电桩问题,经现场核实,实为电动汽车充电桩派接箱、电表分箱。1.关于派接箱问题。经核实,东五区车主向物业提交了《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充电条件确认书》、购车意向证明、固定车位使用权说明等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供电企业需联合用户、物业等相关方开展施工可行性勘察工作。物业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文件,由回龙观供电服务中心受理并完成现场勘察后,于2025年12月5日完成充电桩电表分箱安装作业。2.关于消防隐患问题。该充电桩供电电压为220V,非“高压汽车充电桩”,未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充电桩安装位置周边无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建筑或设施,无腐蚀性气体,未处于积水或剧烈震动环境,安装场所为露天区域,符合环境噪音要求,且选址便于消防救援力量快速到达,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第3.0.4条关于选址安全要求的规定。3.关于占用公共绿地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也就是在共有部分上加盖带有钢筋、水泥的房屋(带盖子),只有改变原始规划使用性质,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在小区红线内绿地上,增设充电桩为搁置物,非建筑物、构筑物上的附属物,未改变绿地性质,且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物业、供电均已开展施工可行性勘察工作。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社区电话80749878,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